大观区:渔政市监部门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
3月22--23日,为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大观区组织农业农村(区渔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
此次联合执法主要对辖区内农贸市场水产品摊点、渔具销售店及餐饮企业等重要场所开展。在水产品销售摊点,重点检查了有无销售长江野生鱼类;在餐饮服务场所,检查组仔细查看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菜单、宣传单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出售“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是否留存水产菜品的进货凭证;在渔(钓)具经营户场所,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经营户是否购销了“电毒炸”以及其它禁止购销的渔(钓)具。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大观区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
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市场开办者、水产品和渔(钓)具经营者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认识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二是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四是要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理。(单位:大观区农业农村局 撰稿人:潘兴贵 审核人:陈昌华)
原文链接:https://nync.anqing.gov.cn/nyyy/nyzf/2002583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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