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业执法在行动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3月15日,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带领市支队执法人员,先后到湖滨区经一路,陕州区菜园乡、张村镇、张汴乡等农资市场,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农资经营户能够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但也存在台账记录不够完善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责令经营户按要求整改到位。
在此,执法支队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农资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到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店购买农资,线上购买需谨慎;二是注意查看农资包装和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完整,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适用范围等,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三是妥善保存购买凭证,凭证是发生纠纷依法处理的主要证据和依据;四是发生假冒伪劣农资纠纷时积极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执法支队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农资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到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店购买农资,线上购买需谨慎;二是注意查看农资包装和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完整,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适用范围等,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三是妥善保存购买凭证,凭证是发生纠纷依法处理的主要证据和依据;四是发生假冒伪劣农资纠纷时积极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smx.gov.cn/pageView/detail.html?pageNum=1&lmid=2421&wzid=1114198&rlmid=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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