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治宣传党小组在行动
3月14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三党支部法治宣传党小组派出5名党员,深入旺苍县松浪农业产业园,围绕“学法知底线 用法保安全”主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进园区活动。
法治宣传党小组组长张友钊同志在为群众宣讲中指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指示要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呈现,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了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是我们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新农安法将农户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充分结合我国“大国小农”国情,对农户服务与监管并重,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对农户的处罚与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相比,相对较轻……”“新农安法规定了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同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有重要责任……”曾光荣、徐颖等法治宣传党小组党员针对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条款,现场为群众作了详细讲解,回答群众疑问。活动现场还为群众发放了禁限用农药清单、科学用药指南、农安法“十大亮点”挂图、农安法手册等资料200余份。
法治宣传党小组积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着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松浪农业产业园主体代表牟大胜公开承诺表示:“我们园区坚决不使用违禁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真正从源头上保障我们园区产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303231446130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