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监字〔2023〕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我省农机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能科学有效处置,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现就做好2023年农机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应急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是应急演练的基础。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风险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对照新修订的《山东省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区农机安全领域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全面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编修,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指导督促下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及时做好预案编修,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要切实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农机服务组织树牢主体责任意识,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再梳理再修订,进一步查缺补漏,织牢织密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夯实农机安全基础。
二、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
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作业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科学编制实施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探索创新应急演练模式,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着力实现通过演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要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农机事故的能力。为发挥省级演练的示范作用,省厅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确定分别在聊城市高唐县、枣庄市峄城区、德州市平原县、滨州市阳信县按季度组织四次省级农机事故演练,演练由承办地具体负责实施,三季度演练将组织全省各市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派员观摩,其他季度演练由承办市组织本地有关人员观摩。各承办地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三、持续加强应急准备
各地要增强应急意识,加大投入,按规定配齐农机事故处理人员,确保本地持证农机事故处理人员不少于两名,按标准配备必要的农机事故处理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案电话,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强化“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期和重要节日、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利用农机宣传“五进”、监督检查等机会,通过电视、网络、手机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事故处理、信息报告等知识,提高机手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请各市于4月5日前将市级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正式文本电子版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于7月5日、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吉鑫
电话:0531-55721231
邮箱:njjlaqk@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3/t20230320_4267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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