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2年度生猪产能调控现场考核工作
3月8日至3月17日,按照《廊坊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廊农〔2021〕144号)和《廊坊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方案》(廊农畜〔2022〕20号)有关要求,市局畜牧站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每个县随机考核2个规模场、2个乡镇、4个村。按照《廊坊市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书面考核赋分。
按照考核方案,考核组重点对保障能繁母猪存栏底线情况、稳定规模猪场(户)数量情况、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机制情况、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政策情况、完善保障措施情况等进行了考核。
现场考核时,被考核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向考核组汇报了本地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考核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以及实地走访养殖场、基层畜牧兽医部门等方式,重点核查当地提交书面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和存疑内容。
考核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价,通过考核督促了我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促进了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了我市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nyncj.lf.gov.cn/lf/2023/nyxx_1_03/27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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