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开展转港渔船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两会”期间及春季渔业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部署要求,2月27日-3月14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各县(市)区渔业执法队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外省我市渔船主要转港地开展转港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工作。
工作组先后到达江苏射阳黄沙港渔港、山东荣成海成渔港、龙须岛渔港、朱口渔港、蚧口渔港和桃园渔港,对在港的营口籍渔船开展登船检查。重点检查船员持证、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和北斗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共登临检查渔船46艘次,查出隐患3处,均责令渔船船主予以整改。
在江苏射阳和山东荣成两地,工作组组织召开了两次转港渔船船东、船长座谈会,对近期我省转港渔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要求参会的船东、船长一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查漏洞、补短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春季气候多变,海况复杂,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收听天气信息,防范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1/20230322/26d4ffdb-cb6c-4d7f-a72b-4652cb5a200d.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