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试验成功保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近日,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试验监测到长江鲟自然产卵行为并孵化成苗,长江鲟保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长江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自然种群规模急剧缩小,2000年左右野外自然繁殖停止。2022年7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宣布长江鲟野外灭绝。针对长江鲟高度濒危的现状,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全面加强长江鲟保护科研攻关,在全人工繁殖、实验室环境仿自然繁殖的成功突破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开展相关试验活动。
2022年7月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在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竹岛长江夹江开展人工调控下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试验。今年3月19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将雌雄各10尾长江鲟性成熟亲本投放至预制网笼产卵巢,利用水下摄像机24小时不间断现场监测。3月21日起,监测到长江鲟自然排卵和受精行为,3月24日在试验点水域孵化出苗,长江鲟野外繁殖试验取得成功。此次长江鲟在天然水域自发交配产卵并成功受精,证明了长江鲟人工群体成熟个体在野外具备自然繁殖能力,为下一步全面恢复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奠定了理论和技术基础。
农业农村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和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长江鲟就地保护工作,扩大自然繁殖试验规模,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增加野外种群数量,开展栖息地修复,争取早日建立可自我维持的长江鲟野外自然种群。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zwdt/202303/t20230327_642401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