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创建部分项目)的函
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创建部分项目)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共16万元,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2〕2号)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详见附件)。本批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拨付给相关企业,专项资金用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首次认证的奖励。
二、有关企业收到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并注意保存相关资料,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和审计。
附件:资金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超卉,88221300)
附件资金分配表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2658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