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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助力春耕生产,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3〕1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苏农便〔2023〕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南通“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

  二、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统一活动主题、活动标志,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发起倡议。向农机生产、经销、维修服务企业,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及广大农机用户发倡议书,积极争取企业响应。

  (二)宣传咨询。主要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政策法规宣传。接受农机安全、农机质量等技术咨询,发放农机新技术等资料。

  (三)投诉受理。现场受理农机消费者质量投诉。

  (四)机具展演。现场参观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环保农机装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农机装备等,展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

  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一个县级活动,联合开展2023年南通“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农护农的重要性,结合春耕春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农业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粮油生产等工作部署,创新方式,组织开展 “农机3·15”活动,确保活动现场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为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请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图片和《各县(市、区)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市局。联系人:吴贤军;电话:59002223。

  附件:1.各县(市、区)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2.“农机3·15”标志颜色说明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bf3c7972-f5f9-440c-a058-8d6f152889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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