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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闽农综〔2020〕14号)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zcfg/flfg/202002/t20200226_14769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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