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低价旅行团 理性消费防受骗
时下已逐渐步入旅游旺季,有不少消费者开始规划“五一”假期出游行程。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旅游旺季期间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慎重选择旅行社。消费者在出游前要仔细查验旅行社资质,确认其是否证照齐全。出游要选择资质全、信誉好、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报名。
务必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对补充情况要进行明确约定。与旅行社充分沟通好后再签订合同,同时要保存好合同,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理性消费防受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要警惕低价旅行团,要明白旅游价格与服务成正比,而低价游很可能暗藏陷阱,要做好充分比较和合同约定,以免消费纠纷出现。对打折促销的旅游活动要仔细甄别,理性对待。
注意留存凭证及收据。消费者在旅游期间购买物品和饭店就餐时,要保留消费凭证并保存好,以便产生纠纷时利于维权。
踏青安全要注意。春季正是踏青赏景之际,消费者在合理计划出游目的地的同时,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选择管理规范和相对安全的景点出游。消费者用于野餐的食品要选择到正规商家购买,优先购买不易变质的食品,避免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ztzl/xyzl/202304/t20230421_189810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