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第三支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2月28日,局机关第三支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暨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胡启镔同志主持,31名支部党员干部到会,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明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前,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打牢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会上,党支部书记胡启镔先代表支委会作对照检查,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查摆2022年支部在理论学习、党建品牌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党支部委员和党员对照查摆要求,结合个人工作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深入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员同志先后发言,相互提出批评意见。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明对本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李光明表示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查找全面,达到了批评效果,支部全体党员重视此次支部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对自身问题查摆准确,党员之间准备充分,查摆全面批评严肃认真,坦诚指出缺点。但也存在批评不够直截了当,不够直面问题等不足。就支部下一步工作,李光明建议:一是问题导向落实整改,逐条细化,限时完成整改工作;二是打造亮点争当标杆,立足支部特点,结合职能打造特色品牌;三是做表率发挥传帮带作用,发挥支部专业性强优势,为我市农业发展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经受了一次思想洗礼,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ztzl/djzc/djhd/202303/t20230327_18906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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