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 服务组织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主体自愿申报、县市逐级推荐、省级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5日至5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以实名形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电话028-86007443)或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5505752)反映。
附件:四川省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5日
| 附件: | |
| 四川省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名单.xls |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305061124332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