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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购买农资产品需谨慎

时间:2023-05-25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期时值春耕节气,为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消费纠纷,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发布2023年第8号消费提示,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需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证照齐全的经营店

  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时,请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注意查看商家证照是否齐全,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谨防购买到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农资产品,以及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证照不全商贩或流动商贩的农资产品。

  慎重选择网购农资产品

  农资产品质量的好坏一般在线上很难辨别,在线上网购农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索赔会较困难。如一定选择通过网络平台采购农资产品,请选择信誉好、规模大、品牌过硬、手续齐全的商家的线上网店,以免购买到假冒农资影响收成。购买产品时请根据自身需求下单,切忌着急付款。收到货后请及时查看产品真伪,留存相关凭证,对可疑产品,在七日内可要求无理由退货。

  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

  农户在购货时不论数量、价格的多少,都要主动向经销商索取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包装袋、说明书等,并注明销售商、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1.查验所购农资产品信息。注意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包括∶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执行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号及使用说明等。

  2.了解农资产品使用说明。除了听取经营者对所购产品的使用介绍外,更重要的是要仔细阅读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避免因使用方法不当而造成生产损失。

  3.妥善留存农资产品样品。留存农资产品样品、包装,可确保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并可拿样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便于解决问题。

  在购买或使用农资产品过程中,一旦遇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夸大功效等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通过“全国12315”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ztzl/xyzl/202305/t20230519_19068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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