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市市本级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下达锦州市本级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56万元,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处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分配给锦州市小东种畜场56万元。经小东种畜场申请,计划将该笔资金补充到2023年肉羊养殖繁育基地扩建项目中,补充后项目计划总投资3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6万元,自筹资金40万元。
第二批资金建设内容:购置上料车1台套、轻型货车1辆、油用翻斗三轮车1辆、电动翻斗三轮车2辆、输送带5米、颗粒机1台套;新增饲料库房建设面积125㎡、新增生产用房建设面积36㎡、新增附属道路工程建设面积300㎡。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6至6月1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16-3862188。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1.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处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2023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市财政局第二批指标文.pdf】已下载次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2/69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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