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3〕4号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15138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25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3〕4号 | ||||
文号: | 襄农(渔)罚〔2023〕4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罚〔2023〕4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惠林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30日,本机关接襄阳市公安局鱼梁洲开发区分局水上派出所《非法捕捞案件移交函》。经调查,当事人王惠林于2023年3月29日21时14分左右在汉江襄阳樊城区凤雏大桥东侧30米处江段禁渔区(汉江襄阳段国家级长鰆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一支禁用渔具“钩刺耙刺”(俗称:锚鱼器)捕捞水产品,现场未发现渔获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禁用的渔具“钩刺耙刺”;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2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305/t20230531_3240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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