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的公示
根据《梧州市2023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梧督考办〔2023〕19号),市农业农村局的整改内容共2项,为做好整改工作,我局已按要求制定了《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内容。现将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7日至23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 0774-3835973) 或信函方式(邮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邮编: 543000)反映情况,提出异议。
附件:《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整改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 备注 |
591 | 120220040100016 | (2条合并)做强做大绿色生态产业,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1.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打造全市美丽宜居乡村。 | 2023年10月30日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 吴一凡,科教科副科长,18878445504 谭勇,促进科科长,6028216 苏志毅,畜牧科负责人, 3862037 黄锦霞,种植业科科长,3891001, 廖国秀,渔业科科长,3862079 邱瑞瑾,产业科负责人,3820313 莫伟强,质监科科长,3859968 | 一般整改事项 |
592 | 120220040600027 | 扶贫,田亩耕种补贴一塌糊涂。 | 1.制定全市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2.指导辖区各县(市、区)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具体方案;3.力争全市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发放工作;4.确保全市及辖区各县(市、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的设置和公示,以及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 | 2023年10月30日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 陆振尤,农田科,3892026 | 一般整改事项 |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16530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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