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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全市农业数字化建设推进举措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05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等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和推动力度,确保农业数字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近日,淮安市印发了《支持全市农业数字化建设推进举措》(淮农发[2023]23号)。

  一、背景依据

  (一)省级层面。2022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7号),2022年12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全省农业数字化建设推进举措》(苏农市[2022]22号),对全省“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市级层面。围绕努力打造长三角北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乡村振兴“淮安样板”,2022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我市农业数字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政策目标

  《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农业“智改数转”,到2025年,全市打造10个省级、60个市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3个省级数字化创新引领的智慧农业园区,15个省级智能化水平先进的数字化农场(牧场、渔场),3个省级及以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区,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

  三、主要内容解析

  一是支持农业数字化载体平台建设。以乡村振兴“三级先导区”为重点区域,以现有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为主要载体,重点打造农业产业数字化建设区域示范载体平台,由点及面推进全市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二是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立足各自产业领域和经营需求,差异化推进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产业数字化行业标杆工程和示范基地。三是支持农业公共服务数字化提升。加强农业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服务监管能力农业数字化融合创新发展工程。四是支持产业数据要素化改造。适应不同类型数据特点,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五是加强财政扶持。各级要加大农业数字化建设投入力度,结合财力可能,统筹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高智能化农业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特色化农业单品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六是加强金融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数字化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设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农业数字化建设。七是加强监督考核。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优化设置农业数字化指标,定期开展全市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828704/1684290442189rGjtj8x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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