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自治区CMA认证和CATL考核现场评审
5月17日—18日,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委派的联合专家组莅临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展CMA认证和CATL考核现场评审工作。
专家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第163 号令)《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 39 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认真听取工作汇报,通过巡查实验室、查阅体系人员和设备档案资料、技术运作记录、现场试验、座谈交流、口头问答等方式,对实验室环境条件、人员能力、仪器设备条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全要素评审。经过紧张有序、严谨细致的现场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设施能满足检测项目要求,基本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CATL)相关标准,同意该中心实验室基本通过现场评审,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现场辅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包头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猛及局监管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人参与了评审。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CATL)现场评审,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305/t20230522_23150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