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赴我市开展生态农场实地评审工作
生态农场创建是“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2023年,鄂尔多斯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牧业经营主体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县级推荐、市级复核的程序,共向自治区推荐生态农场申报主体17家,分布在7个旗区的12个乡镇中,包含农牧业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牧场等主要经营类型;包含种植、养殖及种养结合3种生产类型,其中以种植业为主9家,养殖为主2家,种养结合6家。
5月15日,自治区农牧厅专家组对我市申报的内蒙古沿河流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等17家申报主体开展现场评审工作。首先,专家组按照《生态农场现场评审工作手册》的程序要求,现场考察了17家申报主体的生产、加工、废弃物处理等重要场所,核查了申报主体重要证照原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听取了申报主体代表的陈述汇报,详细了解生态农场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综合效益和发展规划。并依据《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 3667—2020)的指标要求进行了综合评分。专家组对我市生态农场的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循环链条,主体农产品质量等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产地环境保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农业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了“一地一策”的精心指导,就创建要求和完善事项提出了一对一的具体建议。
生态农场是保护环境、发展农业的新模式,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探索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切实做好生态农场建设,总结推广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宣传推介绿色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工作奠定基础。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eeds/202305/t20230525_23176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