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今年4月1日,十一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将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主要内容共有十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新发展阶段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核查方法。第二至第九部分主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健全“八大体系”,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第十部分主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等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对82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进度安排。
《实施方案》在目标设定、任务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了深化和提升,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加突出福建省的发展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结合”上:
一是在目标设定上,体现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相结合。《实施方案》既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宏观总体目标,又从我省实际出发,确定了若干个阶段目标。如,结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提出到2022年,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的阶段性子目标等。
二是在框架结构上,体现整体部署与逐项推进相结合。《实施方案》整体上参照国家《纲要》框架体例进行布局,分成十个部分整体部署,确保落实上位文件已明确的任务不走样、效果不打折,同时紧扣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又细化明确了核查方法,分解列出82项措施任务,并逐项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做到部署、落实和监督同步推进,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在任务措施上,体现深入贯彻与创新落实相结合。《实施方案》以深入贯彻国家《纲要》部署任务为主线,对国家《纲要》和省委已经明确部署的任务,结合实际予以细化完善,确保落到实处。同时在多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思路举措,如,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亲自倡导和践行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提出进一步健全“马上就办”机制,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等措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等措施;在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方面,提出推进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措施;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结合数字福建建设,提出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全省政务自助终端通办平台等措施。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zcfg/zcjd/202306/t20230609_19135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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