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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通辽市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通农牧发〔2023〕194 号

  

  

  关于印发《2023年通辽市种业振兴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3〕217号)》,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2023年通辽市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辽市农牧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2023年通辽市种业振兴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自治区农牧厅下达我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任务,实现项目目标,按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自治区农牧厅下达我市的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包括品种区域试验、看禾选种平台建设、种子市场监管、华西牛种公牛补贴、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等项目。

  二、项目实施要求及资金分配

  (一) 品种区域试验

  1.实施对象。2023年承担品种区域试验单位(我市共9家)。

  2.资金安排。按照自治区2023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中各承试单位承担品种区域试验任务分配。小麦、大豆、水稻、饲用玉米、鲜食玉米每组试验补助4500元,普通玉米每组试验补助4000元,共安排36万元。

  3.实施方式。由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制定品种试验工作方案,根据品种试验需确定承试单位,双方签订委托业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确保试验方案落实到位。

  4.管理方式。市农牧局、财政局要保障工作经费足额拨付试验承担单位。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开展试验,按时将品种试验结果报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开展品种试验检查,并对品种试验工作成效开展绩效评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自治区要求,定期开展试验点检查工作。

  (二)看禾选种平台建设

  1.实施对象。在8个旗县市区建设10个看禾选种平台,重点打造1个自治区级区域性示范点,开展品种展示示范、测产、现场观摩、筛选推荐等工作。

  2.资金安排。9个常规平台每个安排15万元,1个自治区级示范点安排40万元,共安排175万元。

  3.实施方式。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制定看禾选种工作总体方案,遴选看禾选种平台承担单位,市农牧局负责制定市级看禾选种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各旗县、承担单位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看禾选种平台承担单位应当具有100亩以上自有或长期租用的试验地,试验地生态类型典型一致,地势平坦、肥力均匀、灌排方便、交通便利,应配有相应的机械、仪器设备和考种等设施设备,具有2名以上长期稳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有3年以上从事品种试验工作经验,掌握当地品种信息,能科学判断品种在当地的适宜性,具备选择、征集品种的能力,优先选择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任务。

  4.管理方式。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齐抓共管。市农牧局成立“看禾选种”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看禾选种”工作的组织落实、调度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市农牧局承担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责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保障资金发放到位。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落实看禾选种各项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专家指导组定期指导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确保“看禾选种”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田。

  (三)种业市场监管

  1.实施对象。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市农牧局的安排,开展的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

  2.资金安排。根据各旗县、各单位种子市场监督检查、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等安排资金,用于种业市场监管、抽样检测、案件查办及检测、办案设备升级改造、品种试验点监管、生物育种监管、种业信息系统、农作物种子产供需形势分析调度、种子市场观察点动态检测等,共安排93万。

  3.实施方式。按照全区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农牧局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种业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各旗县、各单位落实种子和种畜禽市场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品种试验点检查、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劣种子案件查办等工作。

  4.管理方式。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分别承担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并对工作成效开展绩效自评。

  (四)华西牛种公牛补贴

  1.实施对象。1家自治区种公牛站(通辽市京缘种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

  2.资金安排。对种公牛站2023年新增华西牛种公牛给予补贴,每头补贴2万元,共安排32万元。

  3.实施方式。种公牛站新增华西牛种公牛后,向市农牧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市农牧局查验无误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奖励,并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备案。

  4.管理方式。市农牧局承担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会同财政部门保障奖励资金发放到位,并对工作成效开展绩效评价。

  (五)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

  1.实施对象。开鲁县、奈曼旗。

  2.资金安排。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按照试点种植面积分配,10万亩以下安排100万元,10—40万亩安排150万元,40万亩以上安排200万元,分配奈曼旗150万元,开鲁县200万元,共安排350万元。

  3.实施方式。市农牧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工作,试点旗县农牧局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通辽市农牧局和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开展转基因试点监管和技术指导。

  4.管理方式。试点旗县农牧局承担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制定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并对试点工作成效开展绩效评价。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直相关单位、各旗县市区农牧局根据本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备案。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项目调度督导,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实行季报告制和年终总结制,每季度末20日前汇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资金拨付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举措、项目典型做法等),按要求将相关情况报市农牧局种业管理科。

  (三)实施绩效评估。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种业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市农牧局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下一年度种业资金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好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与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资金监管,指导督促承担任务的旗县和单位落实好目标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农牧局负责项目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加强种业振兴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监督监管常态化工作制度,旗县市区农牧局及相关单位负责任务具体落实,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政策公开。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优势,加大种业振兴政策的宣传力度,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承担单位等信息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广泛支持。

  附件:1.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资金预算分配表

  2.各旗县市区、各相关单位本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3-06/21/content_092c2d9403ab4c61abedb9ec5a072e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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