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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3-06-22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规划范围:三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规划期限:规划以2017年为基年期,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规划目标: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进行基本功能区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

  二、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37栋农业大厦

  联系人:肖庆发联系方式:0598-8287118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5号楼509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91-87987861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规划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第二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规划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和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专项规划主要的环境问题;

  (2)公众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306/t20230613_19145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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