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珠海市豇豆种植主体(户)的一封信
全市豇豆种植主体(户):
你们好!
豇豆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当前即将迎来豇豆集中大量上市,为进一步强化豇豆生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充分保障消费者餐桌安全,希望所有以商品为目的豇豆种植主体和农户们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选购合规农药
在购买农药时,请选择到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农资店进行选购,记得索证索票;选购过程中请认真查验农药外包装上是否标注了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质量标准号;严禁在无资质商贩处购买农药,不相信任何“特效药”。
二、按规使用农药
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按照农药标签的登记作物范围、用量、方法等内容,科学选择、使用适用豇豆的农药产品,不得随意扩大农药使用范围、改变施药方法、增加用药剂量和次数。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及假劣农药;严禁销售未满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
三、做好溯源工作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请及时建立和保存台账,包括使用农药的名称,来源、用量、频次、停用日期,豇豆销售时间、购买人信息、联系方式、购买数量等;严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赋予豇豆“身份证”信息,确保产品带证上市。
农业发展路千条,质量安全第一条!请各豇豆种植主体(户)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用合格的豇豆产品回报社会。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离不开广大种植主体(户)的理解和配合,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非法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16。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content/post_3539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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