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岩市持续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3〕3号)精神,深化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岩市持续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持续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持续深化推进“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及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是加强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整治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二是拓宽财务公开渠道,推动各地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将纳入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村级财务从内网转向外网公开。三是探索开展经济合同公开试点,解决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四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每个县(市、区)选择15%行政村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整治举措
(一)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改(11月底前)。对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持续开展排查,对群众举报或排查发现的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每月调度跟进,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群众反映问题核查反馈到位。
(二)推进线上监督(10月底前)。加大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和闽政通APP互联对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线上监督平台知晓度,引导和发动农民群众在线反映举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等问题。落实县级受理、市级巡查、省级督办工作机制,做到群众留言5个工作日内受理,30日内核实反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群众留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强化审计监督(12月底前)。10月底前完成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工作,重点对因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以及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开展审计监督,各县(市、区)审计覆盖面应达所辖行政村的15%。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2月底前完成整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推进监管信息网上公开(10月底前)。一是“三资”监管信息公开。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向村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二是村级财务公开。继续推行按季度或月份将村级财务收支统计简表和村级财务公开图片上传至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10月底前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网上公开从内网转向外网公开。三是完善平台信息。各县(市、区)要在8月底前按村(社区)录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信息,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外网实时查询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五)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10月底前)。加快建设“龙岩市农经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拓展升级“龙岩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提升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在漳平市开展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整市推进试点,其他县(市、区)各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将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和经济合同要素信息录入平台系统,探索集体资产在线监管、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
(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建设(12月前)。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新罗区、长汀县两个首批省级试点县,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8月底前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推进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产权进场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市、区)应于7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定期调度推进。继续实行专项整治“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月报制度,每月一通报,各县(市、区)要在每月24日前将“双台账”和月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各县(市、区)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调度机制,确保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按照序时进度落细落实。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县(市、区)要对所辖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的乡镇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办。市级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考核,随机抽查部分地区整治工作情况,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
(四)加强宣传培训。利用报刊、电视和新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推进举措和时间安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晓度、参与度。要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培训,及时发现解决基层使用平台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提高“三资”各类监管平台使用效能。
(五)及时总结评估。各县(市、区)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并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要包含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建议措施等方面。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章曦旼,联系电话:0597-2335460,电子邮箱:fjlyjgz@sina.com。
原文链接:http://nyncj.longyan.gov.cn/ztzl/szjgzd/202307/t20230707_2016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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