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暨禁渔期巡航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渔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渔业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3〕91 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区近期三起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有关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3〕61号)结合内陆水域禁渔期的工作要求,以及当前正值汛期、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为深入吸取险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水上事故发生,确保水上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6月28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领导带队,一行6人深入渔村与渔民开展座谈并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在座谈会上,支队主要领导就当前渔业安全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桂林已进入汛期,禁渔期即将结束,目前全市共有渔船514艘,(其中:市本级32艘,灵川县43艘,平乐县141艘,永福县49艘,全州县249艘)捕捞作业的全面恢复需要重点防患安全风险。首先要提高认识,做到上下联动,全面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其次要加强渔船防火防碰撞措施落实,确保灭火器、救生衣等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再次要加强汛期安全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渔业船舶拴实牢靠,确保安全度汛。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渔船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地操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压力不够、救生衣不达标等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渔民现场纠正、限期整改。
“人人讲安全 各个会应急”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希望广大渔业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渔业安全隐患感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打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不断提升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作业能力,及时修订完善渔业安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组织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安全应急备航和值班制度,保证渔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本次检查共发放渔业安全生产手册120余份,登临检查渔船5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下一步,支队将对灵川、平乐、全州、永福四县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渔船渔业安全生产情况
执法人员与渔民开展座谈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307/t20230705_2518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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