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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推进全市村集体财务规范化

时间:2023-07-11 来源: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在2022年3月1日新修订颁布的《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持续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规范化管理,徐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成立检查组,自2023年5月开始,分别赴丰县顺河镇、沛县龙固镇、睢宁王集镇,随机抽取2至3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针对未按照规定编制财务计划或者财务计划未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而实施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的,未按照规定建立监事会的,监事会成员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未按照规定公开财务活动的,未按照规定批准支出的,未按照规定变卖或者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的;非生产性支出超出总量控制的,擅自借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未按照规定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规定公款私存、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的。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看、延伸查看的方式,结合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查阅了镇(办)、村(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相关制度,随机查看抽取村(居)2020年以来财务账目,并与镇(办)、村(居)有关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进行个别访谈,实地察看了对农村“三资”监管平台操作使用情况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到现场延伸抽查相关情况。

  最后,检查组强调,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各县、镇、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细化年度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富民增收的工作办好。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企村联建”,持续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规模农业,多元化拓宽增收渠道。健全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从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织密织牢执法监督管理网。(吴翔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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