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全生物降解地膜验证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膜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部署,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验证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内蒙古区域性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荐产品技术名录。
此项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组织,内蒙古国栋农业科学研究院牵头,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厂家自愿参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参与的方式开展。有参评意向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厂家提供试验产品并负担相关试验费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开展田间试验;内蒙古国栋农业科学研究院对田间试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并撰写年度验证评价技术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负责制定年度工作技术方案,并对试验及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管,根据验证评价结果,筛选出适合我区不同区域及农作物的全生物降解膜产品,适时发布推荐产品技术名录。
请有参评意向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厂家于2023年3月1日前反馈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联 系 人:杨 帆
联系电话:15248126536
电子邮箱:nmnyhb@163.com
内蒙古国栋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王凤英
联系电话:15771350912
电子邮箱:wangfengyingxh@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2月14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全生物降解地膜验证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23〕50号).pdf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302/t20230216_2257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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