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 抚松县向松花江投放二十五万尾鱼苗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松花江渔业可持续发展,近日,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在抚松镇新安村松花江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松花江生态文明建设大型公益活动。
当日的活动采用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按照《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生态安全原则,旨在引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序开展,提升鱼类品种数量,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利用,不断修复松花江水域生态环境,助力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增殖放流仪式启动前,抚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增殖放流活动还专门邀请公证部门现场进行了公证。活动当日,市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近百名志愿者们拎起装有鱼苗的塑料桶,将鱼儿投放到松花江里,一时间,鱼儿们争相跃入江中,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活动累计投放鲢鱼、草鱼鱼苗共计25万尾,投入农业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7万元。放流鱼苗后,抚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对松花江沿岸及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巡逻保护力度,确保水域生物资源群体性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
增殖放流是修复和提高渔业资源、保护优良水质的常态之举,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将不断改进和提升增殖放流方式,扩大放流区域、增加放流数量,优化放流的品种、规格,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定点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促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307/t20230707_87350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