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发动金融“引擎”为乡村振兴添“薪”续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积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牟平区大胆创新,立足本地实际,以设施大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农村新型抵押贷款模式,让“不动的大棚”变成“活动的资金”,成功破解“农民贷款难、农业融资难”的两难问题。
深化制度改革,围绕土地转,跟着农民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指导意见(试行)》,将农村土地流转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条件和程序、流转合同、抵押登记、流转管理等进行规定,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可流转、可交易、可抵押、可融资,切实提高土地流转规范化水平,为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经营奠定坚实基础。研究制定《设施农业大棚抵押融资指导意见》,鼓励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自有或在建农业设施大棚作抵押,向涉农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优化服务流程,引金融活水,“贷”乡村振兴。通过调研走访全面了解大棚项目经营和资金需求,积极对接烟台农商银行,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应贷尽贷”“应帮尽帮”,进一步缩短贷款办理周期,从申请贷款到获批仅一周即可完成,充分利用支农发展优惠政策,对办理大棚抵押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最低普惠利率,中长期贷款利率仅4.05%,有效打通农业融资堵点,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服务保障,创新大棚确权,撑起致富金伞。挂牌成立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牟平服务中心,引导集体资产及土地经营权流转以竞价形式进行在线交易。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农村贷款“牟平模式”,开展设施农业大棚抵押融资,有效盘活农村各项资产资源,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5月29日,区农业农村局为烟台富景农业科技公司颁发了全区首张设施农业大棚证,积极为该公司补办产权交易鉴证书,进行抵押登记备案,并协助该公司从烟台农商行牟平支行成功申请了全区首笔以农业设施大棚为抵押办理的“农村产权抵押贷”80万元,打开了农业融资新窗口。(烟台市牟平区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307/t20230705_4366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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