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动物疫病与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全年兽药抽检任务
为切实加强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兽药质量和用药安全水平,近日,乌兰浩特市动物疫病与动物卫生服务中心根据《2023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对我市的10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下半年的兽药抽检工作,对19个兽药生产厂家的20个批次的兽药进行了抽样。抽样严格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执行,并规范填写“兽药抽样记录及凭证”。同时检查兽药购进凭证是否规范,兽药生产厂家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营没有兽药“二维码”和过期的兽药,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的录入情况,查看兽药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通过对兽药店的检查,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使用正常,所销售兽药产品均赋有“二维码”,未发现经营违禁兽药和假劣兽药的现象。检查时发现有部分购进凭证不规范、“二维码”追溯系统的销售、库存和购进数量有出入的兽药店,经查是有个别的“二维码”无法识别,已督促兽药经营企业整改到位。最后,兽药企业经营者和兽药抽样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后,将抽样凭证留存给被抽样的兽药经营企业,将样品按要求分别打包、贴封签,与《兽药抽样备案表》一同报送到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今年的第二次兽药抽检任务。
我市的全年兽药抽检工作已完成,共抽检了15家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的27个兽药生产厂家的30批次兽药。兽药抽检为有效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保证养殖户的用药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更有效的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563407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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