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3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农村市场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市函〔2023〕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市函〔2023〕200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农业发展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各地围绕水果、蔬菜、茶叶、畜禽、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申报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现将拟认定2023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1日。
附件:2023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名单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307/t20230717_192436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