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查组在我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3年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7月11日至13日,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组在我市开展生物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组抽查了赤峰市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兽医系统、海关、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诊疗机构等5家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及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及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使用、销毁情况;实验室近3年涉及非洲猪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病毒等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研究论文发表情况。
专家组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指导,并对检测流程不规范、检测记录不健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人员和环境防护不严格等不符合病原微生物检测活动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活动的实验室人员要重视生物安全防护、培训、演练等工作,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和弱项,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能力,确保无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信息来源:赤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 钟桢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cf/202307/t20230717_2347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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