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近年来,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泸县坚持稳妥推进、试点先行,探索创新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有效激发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内生动力。2022年,泸县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4160万元、同比增长10%。 为构建经营管理新体系,泸县以村党总支为领导核心,健全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村级服务体系,构建多元管理体系,推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整合基层供销社、农民专合社承担电子商务等服务功能,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效率提升。该县还强化领导聚合力,积极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从县级有关部门抽调12名骨干充实力量,靠前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基层供销社、农民专合社发展,积极申报增设产业园区党委,下辖村党总支,强力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并建立了专家人才库,收录28名乡土专家,重点指导和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试点外聘了10名致富能手负责村集体经济管理和运行。 为激发集体经济新动能,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全县村股份发展经济合作联合社将集体资产按照一定形式投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变集体资产为入股资产,增加农民收入,2022年收入超10万元的村达190个。同时,对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集体资产确权赋能,将全村集体资产作价为股、量化到人,发证到户,推动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转变,使集体资产产权更加明晰、集体收益分配有据可依。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农民按股分红,享受股份权利,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跨越。 为开发农业产业新动能,泸县采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模式,将集体土地和农民闲置土地有序流转,建立集体经济+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年收入2000余万元。并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众创示范区,延伸产业链,通过招引粮油加工、仓储运输、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等企业入驻园区,提供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加工制作—仓储智能管理—市场营销一条龙服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该县通过整合农业、水务、环保、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业态,举办菜花节、梨花节、龙眼节、枇杷节等活动,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600余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相关链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7/18/a20a9cd57f204e548314efe894da04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