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农牧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赴三区为基层减负工作开展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群众自治和服务功能,有效规范我市乡村承担的工作事务,7月17日-18日市农牧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对三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为城乡社区减负有关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三区千里山镇团结新村、林荫街道海馨社区等9个行政村(社区)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以及村、社区梳理相关目录清单工作的落实情况。调研中发现仍有一些部门在向基层交办工作时,并没有做到“权随责走”和“钱随事转”,个别基层组织还在开具负面清单中的一些证明事项,导致基层工作负担仍未有效减轻。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组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把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摆在重要位置,逐一规范针对村、社区组织的工作事项;要以清单形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健全完善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事项工作机制。同时,各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纠正随意增加村、社区组织负担的行为。
市农牧局结合本职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精神,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运用,并加大与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工作配合力度,为基层组织“松绑”,让“清单制”成为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的重要抓手,让我市的农业、农区焕发新活力。
信息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wh/202307/t20230719_23492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