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增殖放流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3年,山东省计划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70亿单位。春夏季增殖放流自3月3日开始,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增殖放流甲壳类、鱼类、头足类及海蜇等苗种82.5亿单位,已提前完成2023年度增殖放流目标任务。其中,增殖放流中国对虾苗种60.6亿尾,海蜇苗种9亿头,日本对虾苗种7.7亿尾,三疣梭子蟹苗种3.7亿只,金乌贼、曼氏无针乌贼受精卵398.6万粒,褐牙鲆、黄姑鱼、大泷六线鱼、绿鳍马面鲀、半滑舌鳎等海水鱼类861.9万尾,鲢、鳙、草鱼等淡水鱼类4105.8万尾。下半年,山东省还将继续开展鱼类苗种放流,预计全年增殖放流总数量将达到85亿单位。
为高质量做好今年增殖放流工作,山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及早研究谋划。2022年底,组织召开全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视频会,明确了今年及下步增殖放流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3月底,提前下达年度计划,以便各地有的放矢组织苗种生产。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省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全过程管理、强化渔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管责任、规范放流验收工作、优化苗种检验检疫、加大和创新宣传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起草《山东省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强化增殖放流各类型、全过程、各环节监管。三是加大宣传引导。省部在威海荣成成功联办2023第九届全国“放鱼日”山东主会场活动,枣庄、东营、潍坊、日照、临沂、德州、滨州等七市联动。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科学指导下,同步开展心系江河湖海第二届全国“碧水责任·云放鱼”活动,首次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发布云放鱼倡议,持续打造全民参与“大放流”格局。积极开展增殖放流科普宣传,进一步规范引导社会放流放生活动。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bmdt/202307/t20230720_43808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