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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3-07-30 来源: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抽查对象
范围
抽查比例
及频次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抽查检查
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配合部门
1农药监督检查农药经营资质、农药登记证、年检情况、农药生产经营行为、产品包装标签、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有限期限届满未办续展登记等本辖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10%;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肥料监督检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等产品本辖区经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生产经营者肥料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10%,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种子实物质量、种子标签质量、种子质量档案、《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执行情况本辖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兽药监督检查兽药的质量、关键人员的资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检查本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5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饲料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产品质量、标签标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情况本辖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抽查比例10%;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基础母畜数量是否达到要求、良种登记、系谱资料、日常生产记录是否健全、引种来源是否符合标准本辖区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抽查比例5%;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7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本辖区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3月—12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备注:“抽查事项”需按照《晋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中有关事项内容填写;“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需根据各地各部门关于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填写,例如,省市场监管局此项表述为: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bmwj/bmwj31nw/content_18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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