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完成2023年上半年水产样品抽检工作
按照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任务要求,2023年上半年沛县承担部省市级水产品监测任务34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0批次,例行抽检24批次,现场抽取了我县23家次水产养殖单位的鲈鱼、草鱼、鲫鱼、河蟹、龙虾、南美白对虾等水产样品10余个。
在水产品抽样过程中,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拍照,采取现场捕捞、现场制作、现场封样,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今年对我县上半年水产品抽样工作。截止目前各水产品检测中心反馈的检测结果,我县水产品检测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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