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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持续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时间:2023-07-30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年初以来,为全力做好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松原市多次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养殖场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松原市不断加大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联合制定下发方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任务分工明确、沟通顺畅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

  加强养殖场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对新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养殖规模履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等手续。

  加强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备案管理。对所有达到规模化标准的养殖场,参照养殖场备案管理要求实行登记管理,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且无整改空间的养殖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加强养殖场建设过程的监督指导管理。对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做到提早介入跟进,加强建设过程监督指导。对发现污染防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不健全、不规范、不运行等问题,积极指导养殖场进行整改。

  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建设管理。按照制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模板,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如实填写养殖基本信息、畜禽粪污产生总量和综合利用方式等内容,督促养殖场制定规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利用台账,如实记录粪污储存和利用信息,确保粪污去向可追溯。

  加强专项与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开展养殖场粪污治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和“清河行动”“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等综合执法行动,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要达到四个目标,即四个100%。到今年年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备案率100%;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自行监测开展率100%。

  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和执法监管职能作用。截至6月末,全市排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323家,发现整改问题6家,资源化利用计划备案332家。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307/t20230728_8745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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