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查处拆包销售种子违法行为
近日,执法人员在忻城县开展种子执法时,发现某农资经营部摆放有拆开包装袋的水稻、玉米种子在销售。经调查,经营者认为群众种植需要,将原本净含量为1kg/袋的种子拆包,分次以0.25kg或0.5kg进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条例》还规定:“不得将种子拆包销售”。
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拆包销售种子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同时提醒广大种子经营者,玉米种子表面都包裹有种子包衣剂,含有“丁硫克百威”等农药成分,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丁硫克百威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如果上述种子散落,被人、畜、禽食用,有可能影响身体健康或造成财产损失。
原文链接:http://nyncj.laibin.gov.cn/bmdt/t169565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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