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开展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按照苏农资【20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区近期开展了第一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分别对我区农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采样。抽检样品类别覆盖种植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三大类,抽检范围涵盖农业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小散户等26家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三大产品类别划分,种植业产品任务98批次,抽取南瓜、辣椒、茄子、韭菜、豇豆、火龙果、梨、葡萄、千禧等应季种植产品37批次;畜禽产品任务8批次、抽取猪肉产品8批次;水产品任务8批次,抽取黑鲈4批次。
(水产品抽检现场制样)
(蔬菜产品现场取样)
为切实保障监测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规范性,此次开展监测抽样全程,我们均按照抽样规范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监督抽检采样,我们严格落实抽检分离、执法人员现场监督、现场打浆制样、第三方检测机构全程参与的方式进行。监督抽查抽样人员由铜山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抽样人员组成。重点围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提出的重点治理品种(豇豆、韭菜等)、本地特色农产品、应季农产品等进行随机抽样检测。
抽样监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通过此次监测抽查,有效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是确保我区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张静波)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30808/a4ceefcf-d662-42f1-9665-cb69ff8b99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