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动物疫病与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升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8月11日,乌兰浩特市动物疫病与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对乌市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人员进行培训,全市14家动物诊疗机构的26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动物卫生服务中心的行业监管人员讲解了2020年3月27日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2022年10月1日施行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以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详细解读了细化和修改部分,宣读并解释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并强调了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行为的规范、处方和病志规范填写、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开处理的重要性,督促广大兽医执业者要更好的尊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对各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和梳理,为做好执业兽医的备案打好了基础。会后,工作人员发放了《兽医管理条例》的挂图和宣传单,以及最新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宣传册,发放宣传单百余份,同时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子版以微信的形式发给兽医执业者,帮助大家随时随地了解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次培训活动得到了广大动物诊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响应,不仅提高了动物诊疗机构的专业素质和防疫能力,也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为动物诊疗机构的规范经营和良性发展起到好很好的助推作用。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567266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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