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三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直播销售员(农产品)赛项的通知
鲁农函字〔2023〕27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三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农人字〔2023〕23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三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直播销售员(农产品)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广字〔2023〕2号)要求,为做好省级决赛的组织和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直播销售员(农产品)赛项由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潍坊市农业农村局承办,潍坊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广校)、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人才学院协办。成立赛项组委会,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赛选手
选手主要面向从事农产品直播销售的高素质农民。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或通过竞赛获得“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各市代表队分别由3名选手、1名领队和1名技术指导组成。
三、竞赛规程
按照《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三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直播销售员(农产品)赛项实施方案》竞赛规程执行。
四、赛事安排
竞赛时间:9月11-13日,11日报到。
竞赛地点:潍坊国家农综区国际博览园
报到地点:漫度仕家酒店
参赛人员请于11日下午16:00前到达漫度仕家酒店(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港路45000号中凯院内)完成报到。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14名。对参加决赛的所有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参赛证书。成绩前3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山东省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团体奖项。对本次竞赛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有力、赛风良好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团体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团体优胜奖”。
六、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代表队领队要切实做好选手参赛往返途中及赛事过程中的纪律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参赛选手需自备直播手机1部、直播支架、补光灯、收音麦、充电宝、电源线等,并已具备带货资质。
(三)各市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及时将市级筹备组织、选拔推荐情况形成总结报送至省农广校。
(四)各市请于9月4日之前将《参赛选手推荐表》、《参赛代表队报名表》审核加盖公章后及参赛选手证明材料,发送至省农广校(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五)参赛选手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各参赛代表队人员竞赛期间的食宿费用由赛项组委会负责,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漫度仕家酒店
联系人:张桂香0536-7108555
(二)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人:张荣荣0531-67866326
邮箱:sdsngxrckf@126.com
附件:1.组织机构
2.竞赛规程
3.参赛选手推荐表
4.参赛代表队报名表
5.报到地点路线导乘图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附件1 组织机构.docx附件2 竞赛规程.docx附件3 参赛选手推荐表.docx附件4 参赛代表队报名表.docx附件5 报到地点路线导乘图.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8/t20230822_4398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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