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延边州扎实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型经营主体得到健康发展。
今年,延边州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村干部、返乡创业大学生等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上半年全州新增合作社193家,新增家庭农场109家。
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入库社会化服务组织已达到228家。同时开展示范经营主体创建工作,认定1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6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州级示范经营主体。
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代理制度,推介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扩大赋码范围。
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调度、督促和考核,推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全州示范类主体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促产业稳增收作用,充分摸排脱贫人口信贷需求,确保“应贷尽贷”。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308/t20230824_8786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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