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福建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走深走实,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法治强省建设,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1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三明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安排,持续推进三明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截至目前,三明市共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556户,为示范户开展法律服务次数593次,依托185个村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所职业院校、91家农业企业建立了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三明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开展普法165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64场。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_787/202308/t20230824_623498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