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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护,让水生野生动物生生不息

时间:2023-09-03 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为落实相关要求,切实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要以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管理、最广泛的监督,保障水生野生动物各项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落地。”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为期5年的长江流域水生动物资源与环境调查监测结果显示,监测到鱼类323种,有历史分布而未采集监测到的鱼类达135种,下降30.05%。调查监测到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3种、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7种,分别减少2种和10种。虽然尚不能判定这些物种是否灭绝,但它们已基本到了濒危或极度濒危的程度,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迫在眉睫。

  一、生存环境越来越窘迫

  白鱀豚被称为“水中大熊猫”,是我国长江流域特有的珍稀物种。2007年8月,一份刊载于《皇家协会生物信笺》的报告正式公布了白鱀豚功能性灭绝的消息,这意味着白鱀豚的数量非常稀少,已经在自然状态下丧失了维持繁殖的能力,甚至丧失了维持生存的能力。要知道白鱀豚2500万年前就生活在长江流域,在长江水域中没有任何天敌,可还是难逃种群濒危的窘境。

  而除了白鱀豚,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野外种群的岌岌可危也耐人寻味。中华鲟被认为是长江水生动物保护的旗舰物种和长江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指示物种,属于溯河产卵洄游型鱼类,一生之中有90%的时间在海洋生存,剩下10%的时间,则要溯江而上至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上游产卵繁殖。

  武汉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的危起伟教授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中华鲟曾是重要的渔业资源,在1973—1980年间,整个长江年捕捞量平均为517尾,重达77550公斤。而在1981年,葛洲坝的修建切断了中华鲟洄游到长江上游进行繁殖的路线,被阻隔在葛洲坝下的繁殖群体在坝下建立了新的产卵场,范围和面积不及原来的1%,只有很少量的个体参与自然繁殖。而2017-2021年,葛洲坝下游80km江段,5年平均为18.2尾。该数量与葛洲坝截留初期的评估结果2176尾相比,下降了99.16%,种群自然难以延续。

  “许多水生动物具有长距离洄游习性,生活史复杂,生境需求的多样性高。我们人类的许多活动对有些关键生境的破坏是不可逆的,比如修建大坝阻断了中华鲟、鳗鲡、鲥鱼等的洄游通道,对动物的影响是深远的。”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庄平关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多年,据他介绍,水生动物生活的大江、大河、大湖、海滨等区域是人类高度聚集的生活圈,这些区域开发强度巨大,但我国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白鱀豚、中华白海豚、长江江豚、中华鲟、白鲟等等,基本上均分布在这类区域,它们的濒危程度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把栖息地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危起伟说,希望政策能切实落地,在兼顾人类发展的同时,最大程度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让动物种群能够延续。

  二、两大行动成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是我国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颁布了海龟、中华白海豚等7个重点物种的保护(拯救)行动计划,多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清风”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

  斑海豹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每年1月至4月底,是斑海豹在辽宁省大连海域繁殖重要时期。目前,该海域的西太平洋斑海豹正努力育肥,为即将启程的洄游远行积蓄能量。

  前不久,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前往虎平岛海域进行联合执法巡护。当渔政执法船行进至距虎平岛约1海里处,执法人员开始停船换成快艇,悄悄靠近岛上的一处沙滩。“执法不能打扰斑海豹的休息。在航行期间,执法船上全体工作人员在海上24小时待命,一旦发现可疑船只立即拦停登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猎捕斑海豹行为。”海上执法大队驻船执法员韩兴海说,今年大连市已经救助3只斑海豹,巡护中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将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

  渔政执法保护了水生野生动物在野外洄游繁殖,各地增殖放流活动也为水生野生动物种群带去勃勃生机。

  海龟是高度洄游性海洋动物,是海洋生态系统中重要的指标物种和旗舰物种。去年11月份,一场海龟放流活动在西沙群岛展开,50只救助海龟、25只人工繁育幼海龟和5万尾鱼苗被放归大海。这批救助海龟在救治后,通过野化生存训练后放归,每一只海龟都安装了专用标识,用来降低它们再次被非法捕捞、交易的风险。据统计,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海南省等有关方面在西沙群岛先后放流海龟超过800只,极大地保护了海龟的繁衍生息。

  “由于水生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我们对一些水生野生动物的研究了解还不够,不能够准确掌握其生活习性,繁育行为等生物学特性,导致在人工繁育工作中进展缓慢。”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介绍,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起步晚,某些水生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还是一片空白,人工繁育技术难以推进。希望国家能进一步加强行政资源配置,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并通过设置专门机构,扩大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基地,组建起科技联盟,加强科学研究工作,让水生野生动物更好地繁衍生息。

  三、关爱保护是第一步

  前不久,在湖北的石首天鹅洲和洪湖新螺段,国内首次尝试将迁地保护区的4头长江江豚(3雄1雌)放归长江,从迁地“保种”到回归长江自由“泳动”,这一步走了30多年。

  “2022年全流域长江江豚科学考察结果显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已由2017的1012头增加到1249头,种群增长潜力已经初步显现,这才有了放归江豚的底气。”庄平介绍,相比于其他水生野生动物,长江江豚的保护较为成功。得益于其超高的知名度,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保护长江江豚的良好氛围,保护工作开展得更为全面。

  可遗憾的是,由于很多水生野生动物生活环境较为神秘,且难以人工饲养,人们对其了解的途径少之又少,像新疆大头鱼等诸多水生野生动物鲜被人们知晓,保护工作难以跟进。

  “水生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栖息环境跨度大,它们的生存状况、濒危程度很难被把握,人们对其不了解,自然不会重视,保护力度会不足。”李彦亮说,和陆生动物相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关注度不高,致使从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科研人员不足。为此,想要做好保护工作,做好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是第一道大关。

  “2023年是一个好的契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和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能帮助更多人认识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自发关爱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庄平表示,水生野生动物在生物进化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科学价值,在医学、仿生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想要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还要充分利用相关院校、科研院所、保护区、救护中心、水族馆等资源建立科普基地,针对涉水从业者、保护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决策者以及普通群众组织举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scy/202308/t20230829_864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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