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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加强生猪价格稳控的建议

时间:2023-09-03 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农办议〔2023〕400号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志娟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生猪价格稳控的建议(第7881号)。经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生猪价格保险机制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银保监会等5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2022年,原银保监会指导保险业协会出台育肥猪、能繁母猪行业示范条款,推动条款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保护养殖场户权益;出台养殖业承保理赔服务规范,提高承保理赔环节中的科技运用,提高工作效率。由于价格保险开办时间较短,各方意见存在分歧,试点中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总结现有试点经验,研究完善价格参数采集体系和采集标准,逐步建立生猪价格保险机制。

  二、关于实施养殖大户奖补政策

  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引导支持地方促进生猪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升生猪稳产保供能力。资金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关于对养殖大户给予补贴,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年度支持内容,统筹确定资金支持方式。鼓励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地方对有关资金使用情况,适时研究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的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308/t20230829_864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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