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畜牧水产在行动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为切实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畜牧水产联合党支部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跨省调运畅通道,为民解忧办实事
近日,广水市春意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装载六吨价值36万元的鸽子胴体运输车辆在新疆烟墩动植物防疫检疫检查站点被拦停,无法继续前往目的地;而且天气热,时间长了,鸽子变质将会给合作社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市畜牧兽医中心接到该情况报告后,第一时间与烟墩动植物防疫检疫检查站点直管哈密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领导沟通,并向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兽医检疫处汇报相关情况,经协调,运鸽车及时获得准许通行,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政策落实促发展,惠及民生有实效
为更好服务于广大规模养殖场落实“先打后补”(“先打后补”是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自行免疫,再申请补贴)政策,市畜牧兽中心按照相关要求,一是全面摸排。对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场进行相关政策、“牧运通”操作程序、补贴申报等所需提交资料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养殖场业主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按照春防会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三是强化监管。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机制,将春秋防抽检的强制免疫合格率等指标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今年全市“先打后补”共惠及规模养殖场 1458 家,已补助资金770余万元。
行政审批多指导,简化手续优流程
随州市高新区豪渝火锅店购进一批大鲵制品,电话求助急需办理国家级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指导办理证件。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店购进的大鲵制品已携带了中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不需再办理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工作人员给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合理、合规使用标识,并提醒经营主体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以备检。
原文链接:http://nyncj.suizhou.gov.cn/bmdt/ztzl/ddjs/202308/t20230831_113726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