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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2021年奶业振兴调剂、变更、遗留项目的批复

时间:2023-09-11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通农牧发〔2023〕263号 签发人:邱军

  

  关于对2020-2021年奶业振兴调剂、变更、遗留项目的批复

  

  科左中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

  你局组织报送的关于2020、2021年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项目和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变更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局所拟定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奶业振兴项目实施要求,现予以批复。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各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和马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1〕11号)、《关于印发2021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2〕43号)、《关于印发部分中央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财农〔2020〕365号)、《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牧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财农〔2021〕347号)要求,认真审定项目建设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发挥项目示范效应。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旗县市区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三、强化工程监管。各旗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管单位应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向市农牧、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按批复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利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此批复

  

  附件:2020-2021年奶业振兴调剂、变更、遗留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批复附表

  通辽市农牧局

  2023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3-09/06/content_e46f0aee7c144299913f163bd128da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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