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1号)精神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二家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班;
(二)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飞防手)培训班。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申报培训班(专业)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
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组织管理能力较强。
(三)社会信用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纪录。
三、申报文件
(一)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请表(附件);
(二)培训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三)培育机构简介;
(四)申报培训班(专业)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情况;
(五)申报培训班(专业)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情况;
(六)申报培训班(专业)培育方案,包括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与跟踪服务协议等;
(七)近三年(2020—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业绩;
(八)承诺声明:书面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纪录。
申报材料胶装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四、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育机构自愿报名(每个申报单位限采购一期培训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文件。我局设立专家评审小组,从培育方案制订、管理能力、师资力量、培育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平均得分最高的培育机构入选。评审结果在我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8: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小平
联系电话:0731—28681995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3号703室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培训班(专业) | |||
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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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培训班(专业)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情况 | |||
申报培训班(专业)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情况 | |||
近三年(2020—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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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8/20230911/i209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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